是什么原因导致上海人称「少年公民」占海特为蝗虫?

是什么原因导致上海人称「少年公民」占海特为蝗虫?

我在这个答案里(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221684/answer/14936332)就说过,在异地高考问题上:

占海特一家和他的反对者们之间的对立,是户籍的分割带来的遗留问题,在当前制度的框架下讨论,是无解的。就用反对者常拿出来当武器的“计划生育”来说吧,他们认为占家没有按上海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能生好几个,上海户籍人口交不起抚养费,没法生这么多,因此资源就被不公平地抢走了。可是社会抚养费是按户籍口径来征收的,如果占家按照能户籍口径来缴纳抚养费,也就没有异地高考的问题了。许多理由,在户籍制度的前提下讨论,都是循环论证,绕来绕去,最后还是回到原来的地方——为什么一个地方的常住居民竟然有两套管理系统?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有20%的人口不住在自己的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在上海,这个数字更是高达55%,其中40%没有上海户籍。一半以上的人口不住在户籍地,这个制度,还能当作人口管理的标准吗?还具有分配资源的功能吗?

在户籍制度逐渐不适合人口管理时,它就应该被修改得更有弹性了。这几十年来,虽然政府逐渐学会了不要对抗市场,可是他们似乎还是觉得自己能从行政上控制人口的迁徙。于是,户籍制度不动,仍然保持僵化,却搞一套暂住证制度来,另外给暂住证人口一些好处。这是什么?双轨制。户籍轨上的人口,可以中考、高考,缴费时间到了15年,还可以享受城镇养老保险(最近外来人口也能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了);暂住轨上的人口,不受上海严格的计划生育管辖,生育有补贴,租房即可入学就近的优秀中小学。

这有什么意思呢?甲在A地有个桃,乙在B地有个梨。结果乙到了A地来,不给桃,给个枣子。等乙想要争取这个桃时,甲就跳起来了:你有枣子了我都没有,你回到家乡还有个梨呢,你在这儿还想要个桃?

这种争论,真的不会有任何结果啊。

我的观点。 “异地高考”的实质,是正确的,但他更应当以“常住地高考”的面目出现。这句论断,有两个前提:

1,一个地点的常住居民,理应有着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论述可以参考我的另一个关于户籍会不会放松的回答(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496607/answer/15307104)

2,常住人口的认定标准应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保证没有一个人同时为两个或以上地点的常住居民,保证没有一个人同时不为任何一个地点的常住居民——你拿到了桃,必定要同时扔了梨子;而且也没枣子什么事。

从最近听到的风声看来,李总理想要在户籍改革上下大功夫。这很难改革,但我仍然希望,并且相信,真正能代表常住居民的户籍制度,可以在这10年中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