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伏特加这玩意儿,好像远没威士忌那么深沉、严肃。将威士忌举起来,透过那琥珀色的液体,你似乎能看到整个人生。一杯伏特加你却只能看到虚无和水。但是三杯酒下肚之后,它给你的感觉,就跟威士忌一样好了。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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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伏特加好喝在哪儿?(眉头紧锁)唔,这是个好问题。
当年的我也曾问天问大地。伏特加到底好喝在哪里呢?
没啥颜色,没啥味道,更别提层次,除了酒精,它好像啥都没有。可它偏偏是美国销量最好的烈性酒。
大概就是因为它的简单,因为它的无色无味,有着饮酒习惯的美国佬,可以在办公室偷偷丢上一瓶,在开心或者难过的时候随时喝一点,又不用担心口里的酒味被主管或者客户闻到。
所以当年我当它是酒鬼酒,不为享受,纯为补充酒精,是一种没有品格的玩意儿。
但后来吧,在冰箱冷冻柜里丢了一瓶伏特加。结果发现它简单随性,总有些时候,你累的不想好好的把玩一杯威士忌白兰地,只想快速的喝那么一杯,或者为了微醺,或者为了补充酒精。这时候,冻的粘稠的酒体从酒瓶里倒出来,带着一丝酿造原料的清香,一口气喝下一shot,用喉咙和胃去感受那点儿芬芳的伏特加,突然就变的友好多了。
况且因为它的纯净、没有个性,你反而能在任何时候享用它。不管是鲜榨的西瓜汁,还是冬天的热咖啡,还是冰冻的鲜牛奶,你都能把这玩意儿倒进去,不会有任何良心的谴责,压根不用思索是否糟蹋了酿酒师的那片深情。
生活中根据场合和心情来上一杯合适的酒精饮料的感觉,是很美的,有时候更甚于颇具仪式感的葡萄酒威士忌白兰地。
在去女友家里之前,打个电话问问她冰箱里还有什么能喝的,然后在附近超市随手买点橙汁柠檬。在大汗淋漓的性爱之后,用伏特加给不善饮酒的她做杯螺丝起子,然后自己小口啜饮着威士忌,听听音乐聊聊天。这时候,你就知道伏特加的好了。
至于以伏特加为基酒的简单鸡尾酒里,我比较偏爱简化版的血腥玛丽和伏特加汤力(vodka tonic)。吃完晚饭,给自己来杯冰块,先倒入三分之二的伏特加,再缓缓倒入番茄汁,等它们自然融合。酸酸的很开胃,有助于食物消化。
而炎热的夏天,没事儿给自己倒一杯vodka,接着加入汤力水,青柠两片挤出汁,做成伏特加汤力喝,简单,清爽,利索。比金汤力要好。
《挪威的森林》里,渡边和绿子在酒吧见面,两人一杯接一杯的,就喝了很多这样的vodka tonic。
写到这里,酒虫蠢蠢欲动,忍不住就要打开冰箱,给自己来上一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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