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师”,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自考专业及层次

为了满足广大社会人士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我校特开设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项目,提供以下专业及层次的学历教育:

  1. 专科段

    • 汉语言文学
    • 学前教育
    • 法律事务
    • 工商管理
    • 会计
  2. 本科段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教育学
    • 心理学
    • 法学
    • 工商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会计学

三、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者(报考专科段);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本科段)。
  3.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未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开除学籍或因作弊被停考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等。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
  2. 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

五、考试安排与成绩管理

  1. 考试科目:根据所选专业及层次,考生需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等。
  2. 考试时间:每年有多次考试机会,具体时间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3.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未通过考试的科目可重复报考直至合格为止。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1. 毕业条件: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华南师范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 学位授予: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与奖学金

  1. 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请参照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
  2. 奖学金政策: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及助学金项目,以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学习并减轻经济负担。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相关奖助政策。

八、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联系电话:(请查阅我校官方网站获取最新联系电话)
  • 官方网站:[www.scnu.edu.cn](注:此为示例网址,请访问华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获取准确信息)

九、注意事项

  1.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及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2. 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方式,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自我管理和学习能力。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是否适合参加自考学习。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