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简易注销是2015年工商总局试点实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改革举措 ,其法律基础源于新《公司法》第240条 。

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简易注销流程旨在有序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盘活闲置市场资源,实现经营主体“进得来、活得好、退得出” 。

企业简易注销于2015年在国内部分省市组织开展试点,并在“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多地深化应用 。至2025年,改革持续深化,在部分地区实现了快速办结、高效退出 ;2025年北京市企业简易注销占注销总量比例达62.37% 。2026年前5个月,北京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占注销企业总数的64.95%;同年,市场监管总局选取北京、河北、江苏等7省(市)开展由登记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试点工作,该试点源于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规范简易注销流程作为畅通市场退出渠道的重要举措 。此外,2026年海南省推出了包含简易注销“快速道”在内的注销登记“四道并行”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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