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魔法史·斯内普列传》
斯内普讳西弗勒斯者,英格兰科克沃斯人也,父麻瓜,母普林斯氏,巫族。故斯氏为混血,常以此自卑,自号混血王子,英吉利字普林斯者,王子也。自号之意,心向纯血。与同郡麻瓜伊万斯氏之女莉莉总角之交,可谓青梅竹马,暗恋之。斯氏既为巫师,甫过幼学之年,就巫界学府号霍格沃茨者,入斯莱特林学院,然莉莉往格兰芬多,常以为憾。时格院有波特氏之子号詹姆者,亦恋莉莉,初,斯氏哂之。后詹姆与同院布莱克氏之子小天狼星,卢平氏之子莱姆斯,彼得氏之子小矮星约为异姓兄弟,自号掠夺者,常与斯氏为敌。某年,因尖叫棚屋之事,斯氏偶得詹姆之恩,不忿,深衔之。后因莉莉,斯氏辱于詹姆,幸为莉莉所救,自尊过度,情急之下,“泥巴种”脱口而出,遂与割席。“泥巴种”者,辱麻瓜辞也。后莉莉嫁于詹姆,悔之莫及。
斯氏天赋异禀,精于魔咒,尤擅魔药。有独门绝技,号大脑封闭术,冠绝天下,非其自白,所思所想无人可知。至于自创魔咒,号神锋无影与倒挂金钟者,举手之劳尔。
时有伏逆地魔自号黑魔王者,肆虐巫界,无人敢直呼其名。从者号食死徒,伏氏授之黑魔法,斯氏慕而从之。
有卜者特里劳妮氏女,于猪头酒肆言伏逆将死于某小儿之手,此儿生于七月之末,其家尝三败伏逆。斯氏恰闻,甚喜,肆主逐之,一知半解,告于伏逆。契言者有二,隆巴顿氏之子纳威,波特氏之子哈利,亦莉莉之子也。伏逆本混血,因同血统之故,以为哈利,欲除之。斯氏大惊,固请毋伤莉莉,伏逆许之。
斯氏深恐莉莉有不忍言之事,遂白于霍格沃茨祭酒邓氏。邓布利多氏,讳阿不思。邓氏闻之,问:“汝何与我易?”答曰:“皆可。“遂许邓氏以驱驰,为间也。
波特氏隐于戈德里克山谷,小矮星告于伏逆。时公元1980年10月31日,恰逢西夷之万圣节。伏逆之谷,咒杀詹姆。为保子无恙,莉莉以身为饵,诱伏逆以咒戮己,恶咒反弹,伏逆身受重创,丧身失肉,魂魄四散。哈利时不过一岁有余,除额前之疤,一无所伤,巫界惊为天人,呼为“大难不死之儿”。
斯氏急趋山谷,只见伊人香消玉殒,大恸,悔恨终生。
于是斯氏质问邓氏:“君许我保其太平,如今奈何?”邓氏曰:“误信他人也,汝不亦乎?”又言:“伏逆未死,终有一日卷土重来,莉莉之子危在旦夕。莉莉碧眸,其子亦然。汝若真爱,当护之。”斯氏许之,誓以命护。
斯氏后事霍格沃茨,授魔药学,期能授黑魔法防御术,未果。
数年后,哈利幼学,就霍格沃茨,入格兰芬多。斯氏与见,爱恨交织,盖因哈利酷肖其父,唯碧眸类其母也。斯氏常难哈利,辱及其父,哈利亦恨之。然斯氏暗中每救哈利,依旧如故。莉莉之事,斯氏守口如瓶,邓氏亦然,哈利不知其故,仍怨之。
后伏逆复活,巫界再度腥风血雨,斯氏尝奉邓氏之命,授哈利大脑封闭术,未果。邓氏偶得魂器之一,冈特氏祖传戒指。魂器者,伏逆封印灵魂之器也,魂器未全毁,伏逆可永生。邓氏毁戒,见复活石镶于戒上,奇之,欲用。不料有诅咒附于戒指,邓氏中咒,虽有斯氏魔药续命,亦命不久矣。
邓氏嘱曰:“伏逆欲杀吾,然吾愿汝杀我,如此,汝可取信于伏逆。”又曰:“昔年伏逆欲杀哈利,死咒反弹,伏逆分身附于哈利,故哈利可与蛇言,亦可知伏逆所思。哈利必死,且须伏逆杀之。”斯氏言邓氏以为待宰之猪,甚为不忿。邓氏不解其故,斯氏忽唤其守护神,牝鹿也,竟与莉莉同。无他,真爱尔。爱屋及乌,斯氏虽恨哈利,因其为詹姆之子;亦爱之,因其为莉莉之子。
后斯氏遵邓氏遗嘱,杀之,众人深恨。巫师皆有魔杖,唯法力高低有别。邓氏之老魔杖,取自接骨木,传为死神所制。邓氏死后,魔杖同葬之。伏逆垂涎已久,发邓氏墓,盗之。伏逆率众食死徒攻霍格沃茨,众抗之,死伤枕藉。然老魔杖并未忠于伏逆,因邓氏死于斯氏之手,伏逆以为老魔杖之主,遂呼斯氏至尖叫棚屋,并命其蛇号纳吉尼者戮之。临终,哈利寻至,付以记忆,求其望己,曰:“眸甚类汝母。”卒,终年三十八岁,时公元1998年5月2日子夜。
邓氏死后,伏逆一度僭位,委斯氏为霍格沃茨祭酒。霍格沃茨故事,历任祭酒画像可挂于祭酒之室。斯氏尝为食死徒,又杀邓氏,死后画像本不可入。然哈利得知斯氏记忆,既诛伏逆,白于天下,斯氏画像遂得入室。
哈利·波特,再破伏逆,号为救世主。有两子一女,一子名作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以邓氏与斯氏名之。哈利曾言,斯氏为其所见至勇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