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人民警察法》与1995年版的有什么区别?哪些条款有了实质性的改变?

公安部新修订的《人民警察法》与1995年版的有什么区别?哪些条款有了实质性的改变?

《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中国四大警种即将消失??!!

2016年12月1日,公安部官网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网址:

)

草案稿 将:

1995年施行的《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直接给删除掉了! 变更为

草案稿 第一百零四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法关于人民警察的规定适用于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授予警衔的工作人员。

难道其它系统的警察就变成了:授予警衔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不宜去掉啊,国家层面还讲民族平等,优先照顾少数民族呢!公安系统作为警察的老大哥,起草法律文稿的时候也不能忘了其它系统的警察小弟呀!

这段话没掉,很伤其它系统人民警察的心,请慎重!

( 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网址:

)查阅修订草案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abggb@126.com,jingchafa@126.com。

请大家发声,一起去提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