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

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

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用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种制度措施。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含义

  • 一报告:地方党委常委会或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向全委会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会议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这包括提拔了哪些干部、这些干部的特点、存在的问题等。

  • 两评议

    1. 对党委全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评议。参会人员填写测评表,对党委全年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评议。
    2. 对本年度提拔干部个人的评议。参会人员对今年提拔的干部个人进行评议。

二、实施过程

  • 报告环节:需要详细、全面地反映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通常由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 评议环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新提拔任用干部的任用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 结果运用: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于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采取约谈、责令说明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对认可度明显偏低的干部进行教育或处理。

三、目的与意义

  • 目的:通过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 意义

    1. 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 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工作环境。

四、相关规定与要求

  • 实施范围:地方一般为参加和列席全会的人员,其他单位一般为参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会议的人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代表。
  • 组织实施:“一报告两评议”的实施过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被评议的地方和单位组织实施。
  • 反馈与整改: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或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综上所述,“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