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希望大家注意一个东西,那就是在国共第一次是谁杀了谁?
是国民党右派杀了国民党左派跟共产党。不是只杀共产党。
国民党右派是谁,家里有钱有地有军权,而且他们宁错错杀一人,不可放过一个。甚至汪精卫宁可跟蒋介石同流合污也要杀左派跟共产党。
那问题来了,汪精卫本身在跟蒋介石争谁是正统,但是面对左派和共产党的时候,他们站在了一起。
代表的是,左派和共产党对他的威胁更大。
甚至是不惜一切,那这时候单纯的权力之争已经没有办法概括了,因为单纯的权力之争是没办法叫人做到这么绝,除非权力争斗背后的重大利益的存在。
如四一二这样烈度的残杀,必须有统一的认识,才能做的如此决绝。
那么能得出的结论就是左派和共产党在侵害右派的利益,让右派觉得不得不进行行动了。
让我们拉回四一二之前看一下,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什么东西让矛盾激化到如此程度。
我报一个数据,1927年1月的时候,农民协会会员已经到了两百万人,能直接领导的群众到了一千万人。那时候也就四万万人啊。
而且农协不是不干活的,他们要减租减息,要对宗法思想和制度进行斗争,要有县务会议,要参与政权活动的。
也就是对于地主而言,他们的利益是被侵害的,而右派与土地是息息相关的,他们有钱可以买地,可以收租,左派和共产党在干什么?
断人财路啊!
如杀人父母!
像教员在1927.2.16写的视察湖南农民运动报告中就写过一些场景,例如给地主戴高帽,枪毙罪大恶极之徒,不让地主加租加押,不准退佃,还推翻了过去的都团机构。
而在一九二七年三月十日至十七日,毛同邓演达、陈克文在武汉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提交了《土地问题案》和《对农民宣言案》。在宣言中明确表示,要使农村政权从地主转移到农民手中,最后表示本党决计用户农民获得土地之争,直到土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巧合的是在四一二当天,毛在土地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言是这么认为的,要解决土地问题就是没收土地,“所谓土地没收,就是不纳租,并无须别的办法。现在湘鄂农民运动已经到了一个高潮,他们已经自动地不纳租了,自动地夺取政权了。中国土地问题的解决,应先有事实,然后再用法律去承认他就得了。”
怎样实施没收土地呢?他提出的步骤是:一般地说,先搞“政治没收”,如“土豪劣绅、军阀等等的土地”,以乡、区土地委员会按人口重新分配;然后再搞“经济没收”,即“自己不耕种而出租于他人的田,皆行没收”。但不同地区又要有不同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如湖南,已经可以实行经济没收了,办法是不向地主缴租。会上的争议很大。最后议定:当前只能做政治没收,小地主及革命军人的土地都应加以保护,地主及佃农制度尚不能完全消灭。会议相应地通过《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等七项决议案。
所以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土地。
这才是屠杀的原因,只有屠杀掉这些妄想要分地的家伙,就不会有人侵害右派以及某些中间派的利益了。
当利益摆到了台前,汪精卫唐生智等人也会选择符合其阶级的方式。
我们称赞背叛自己阶级为了人民的人,但是实际上遵循自己的阶级才是常态。
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但是当这份巨大的力量真正地到来的时候,每个人站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历史再来无数遍,这样的事情依旧会重复发生,不以任何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就是历史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