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是带有司法权性质的行政机关,其从事刑事案件的侦查是具有司法权性质的。
我国的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和检察院。但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刑罚执行人员。也就是说警察在执行刑事侦查职责时是司法工作人员。
司法机关包括公检法司,公安局和司法局属于政府序列,所以又都是行政部门,司法局一般称为司法行政部门,法检则属于党委序列,四个部门统一还受政法委领导。
在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权力时,属于行政机关,比如进行行政拘留等,或者在行使《警察法》相关权力,比如出示证件后查询你的证件。
在行使《刑诉法》赋予的权力时,属于司法机关,比如侦查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行使侦查的各项权力,或者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公安局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此时属于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
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
公安局的行政级别:
1.直辖市公安局,正厅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部级)。
如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2.地级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厅级),属市政府工作部门。
如:东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正处级机构,行使相当于地区公安分局的执法权限,并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审批权限。
3.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长可以高配副处级)。
4.派出所,股所级或者副科级、正科级建制等(所长可以高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