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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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一般要关注以下几项合同要素才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1、坐落、面积、结构必须列明,并且要准确、详细(合同后应附租赁房屋平面图)。

2、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及房屋内其他物品,双方应清点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条款参考文本“月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人于每 月 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出租人。付款方式:。”

2、若选择非现金支付,应在合同中明确收取租金的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 。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1、租赁用途应明确,房屋使用要求应在合同中逐条列明。

2、承租人需要改变用途或在租赁房屋上添加新用途,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并重新协商租金。

(五)租赁期限

1、定期租赁,即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

2、不定期租赁包括:

(1)未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依照补充协议、合同条款及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

(2)租赁期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

(3)约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应当注意: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合同中都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

(六)房屋维修责任

1、维修事宜可由双方自行约定,若未约定,依法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对于房屋与室内设施的安全,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承租人自行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3、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房屋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房屋受损的,由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七)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八)违约责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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