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更,不起诉决定了,可以回家过年了。
2019年或成“正当防卫元年”
六更,清华的张明楷大佬接受了采访,我转过来
8月27日,“丽江反杀案”当事人唐雪的家属向记者转述了唐雪本人关于此案的一些声音。唐雪本人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想要故意伤害他,“造成这个后果也不是我希望的。我会很坚强地面对,希望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关于这一案件,著名刑法学家张明楷教授回答了大家关心的唐雪为什么开门、为什么不及时报警、带刀出门是否合法、是否可以用刀、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五个问题。
1.唐雪为什么要开门?
有朋友疑惑,为什么唐雪不选择报案,而是出门面对。
唐雪家门不是住宅楼的门,如果是住宅楼的门,不开门外边的人很难进来。但是唐雪家是有院子,是可能翻墙进入的,躲在家里并不能避免危险。
更重要的是,唐雪有权利选择不回避。
当危险发生时,可以选择逃跑,可以选择退让,但是更有权选择与违法,做斗争,从而有效制止犯罪,保护自己。
唐雪认为“听到他说要翻墙杀我全家,听砸门的声音,我判断对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厨房拿了刀具。”
张明楷教授认为:防卫人没有退避义务,有在现场反击侵害者的权利,即使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明显大于不法侵害者造成的损害,也由于防卫人所处的本质的优越地位,而不成立防卫过当。
2.唐雪为什么不报警?
面临危险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想起报警。
而且,从报警到警察到达现场,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有可能危险已经发生。
更何况,报警或者求助他人,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张明楷教授认为:不能要求被攻击者有退避义务或者向第三者要求救助的义务。
3.唐雪有权带刀吗?
答案很简单,有。
面对一个一米九的大汉,并且携带菜刀,狠劲砸门情况下,难不成让唐雪赤手空拳面对?
任何人都会想到携带工具,威慑犯罪,制止犯罪,保护自己。
唐雪家属表示,事发时,醉酒男子李某在凌晨1时许砸门时,唐雪认为“听到他说要翻墙杀我全家,听砸门的声音,我判断对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厨房拿了刀具。”
张明楷教授认为,乙与甲发生争吵或者矛盾,甲得知乙将要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后作了适当准备,在乙对甲实施侵害时,甲反击造成乙受伤。这样的案件,大多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相互斗殴型的故意伤害罪。将正当防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这是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认识的一个误区。
他认为:受到不法侵害行为攻击的个人可以采取必要手段保全自己。
4.唐雪在对方菜刀已经被拿走情况下,可以用刀吗?
当然可以。
如果是两个同样一米九的大男人相对,用刀可能不合适。
但是不要忘了,唐雪是女子,赤手空拳根本无法抵抗男子攻击。唐雪在多处受伤,极端危险情况下,自然可以用刀保护自己。
家属还讲到,当时唐雪的上嘴唇、右膝、左膝被打肿、淤青,左膝被踹伤,唐雪认为“是他打我脸之后用脚踢的,他还踢我腹部”;冲突后当日,她上厕所时发现下体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规律,之后2月份只来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没有来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续到3月底。”
5.唐雪防卫过当吗?
不属于。
唐雪在受到伤害,持刀自卫情况下,造成对方死亡,并没有想要杀死对方故意,虽然造成死亡结果,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家属还提到,唐雪与李某发生争执后,第一时间并未感觉到自己捅到了对方,“当时听人喊受伤出血,我才知道对方有人受伤,不确定是不是李某。20分钟公安就来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从警方那里知道,李某已经死亡。”
张明楷教授认为:从被侵害者或者防卫方的角度来说,由于正当防卫是通过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而不是在侵害结果发生之后制止不法侵害。所以,需要将正当防卫造成的实际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危险)进行比较,而不可能仅将不法侵害已经造成的损害与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相比较。
在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除了考虑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之外,还需要考虑不法侵害者已经造成的损害,以及不法侵害者再有可能造成的损害。
五更http://www.lijiang.cn/2019/0902/25107.shtml
四更,澎湃新闻实地拍摄案发现场,采访死者朋友,即当时在现场的劝架者
综合目前的现场信息有:
死者身高1.93米,体重90公斤。
唐雪身高1.70米,体重45公斤。
唐家院墙高度2米
三更,唐雪的代理律师殷清利今晚刚刚向云南检方提出了《撤诉申请书》,并公开了其中的2~7、9页内容,其中包括很多媒体未公开的信息,比如,凶器尚未找到,我滴个乖乖啊
看专业人士写的东西,明显感到自己脑细胞不够用了,一时消化不过来,大家一起看吧。欢迎点赞,欢迎大佬给翻译成白话,请到评论区留言
二更,昨天央视补刀一则正当防卫的案例新闻,北京大兴判的
以下为一更
先上视频,大家看完再评论吧,我转的都是正规媒体吧,要是有造谣的内容不实的,你们通知我删掉
如采访内容描述,死者父亲不仅再次殴打了唐雪的父亲,还公开藐视法庭,似乎能理解地痞流氓是如何养成的了
法律不是应该要求土匪不得半夜持刀上门行凶么?不应该是要求地痞流氓不得在深夜拦截骚扰单身女性么?不应该是不得殴打接女儿回家的老人么?
怎么到我乎变成要求不能在土匪砸门的时候开门了
什么时候,好人在自己家开门都成了罪加一等的理由了
持菜刀夜闯民宅打砸抢,屁事儿没有?
在家门口持水果刀被殴打无奈反抗,要被判刑?
你们到底在做善还是在作恶
死有余辜!老祖宗发明的词汇,我觉得放在这里就合适
与法不合,说明你们写法时考虑不周,连进攻和防御都分不清,法律应该是限制进攻,而不是限制防御。到底是谁不行
依法治国,依法是手段,治国是目的,到了你们嘴里依法变成了目的。
有些专业人士在这里呼吁“法律威严不容置疑”“舆论不能干扰司法”
你们这些专业人士想没想过:法律的威严从何而来,法律的权力从何而来
法律不是天然具有权力,法律也不是天然具有威严,法律的权力是行政权赋予的,没有政权的地方就没有法律,比如索马里,比如战乱中的叙利亚,比如战乱中的利比亚;法律的威严是民众认可才存在的,没有民众支持的法律没有任何威严,法典不过是一堆纸,只有深得民心,才能成为法典
无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如何精细精巧的制作出操作细节,人类追求自由安全的本性不变,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本性不变,好人是抓不完的,私力救济将永远存在
我们已经不扶老人了,我们已经不追小偷了,你们还想让我们龟缩在家里,任流氓骚扰、攻击、辱骂和恐吓?有本事去改善治安啊
不知道知乎能不能容忍我直白的文字,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再被封禁7天,我这张破嘴
以下是原答案:
问:《战狼2》中,男主角吴京为什么失去了军职,沦为雇佣兵?
答:因为他在面对社会的黑暗面时,没有放弃尊严、压制怒火、逆来顺受、忍辱偷生,他放弃了卑微的苟活,为了死去的战友的尊严,为了战友母亲的尊严,对暴徒使用了武力
很多专业人士都在根据自己的学识和经验给出结论,我尊重专业人士,但我也对这个世界的基本逻辑有不同的看法。我嘴笨,这个地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不会被封禁)
就说战狼2的这个片段,坊间传言:本来是不过审,要全部删掉的。影片的合作方南京军区出面力保,这一情节才得以保留,但仍然删掉了暴徒踢撒骨灰盒的镜头,所以最终成片才会出现骨灰盒瞬移。
回到本案,大量的回答都提到报警。据我微薄的生活经验,在下街村这样的村庄里,凌晨一点钟的出警速度,可能要慢到出乎我乎普通用户的想象。我国警察规模的缺口,可不是存在一两天了,老大难问题。我乎有个问题是“农村最可怕的是什么”,这个应该能入选
以下是中洲村的网络图片
卫星图,下街村大致的位置在中洲村和袁官之间
我觉得,按照我乎推荐的维权方式,在农村可能活不下去
社会太乱了,我支持正义。我们的目的是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不要像深圳那边那个岛一样,失去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