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刚好遇到这种问题。
某大型工业国企,因为政府规划,必须搬迁。政府分三次拨款,每次四个亿。
第一笔四个亿,让企业在新厂址盖厂房更新设备建职工住宅楼。
第二笔四个亿,补偿企业因搬迁造成的停产损失(整个搬迁大概要5年)
第三笔四个亿,由企业转增资本。
为了所得税的问题,税务、财政、国资委和企业开了一连串会,最终确认了结果。
1、第一笔钱,属于政府的资本性补助,确认递延损益,因为已经在国务院备案,所以免税。
2、第二笔钱,属于政府对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性补助,征税。但可以先做递延收益处理,在五年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否则一年之内确认,所得税就是1亿多,企业受不了,税务局也不敢。
3、第三笔钱,属于国家投资,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