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都市广场未取得政府竣工备案诱导业主违法提前交房,为业主造成以下利益损失:1,由于未通过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客厅天花板漏水,阳台倾斜,木地板塌陷等,这些问题如果正常竣工验收的话是不应该在交房时出现的);2,由于未通过竣工验收,交房后不能封阳台,影响装修和入住进度(晚搬进去一个月就得在外面租房多付一个月房租);3,未通过竣工验收,为了逃避合同违约赔偿,提前诱导业主交房,把业主当猴耍,给业主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综上所述,我们提出以下诉求:1,开发商按合同对6月30日至取得竣工备案之日这段时间进行违约赔偿;2,交房时未拿到竣工备案,房屋未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退还6月30日至取得竣工备案之日的物业费;3,开发商给出房屋上报质量问题最后的处理期限及逾期赔偿方法。
心寒的不知所以,对恒大品牌形象感到无比羞耻,也为西安感到羞耻!这么些年,但凡是开发商只要在西安的楼盘,就没有业主不维权的,到底是水土的原因?还是人为因素作怪?不得而知,恒大开发商连最起码的底线都没有,维权之路永远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