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第六季》第七期辩题:要给好人发红包奖励吗?

《奇葩说第六季》第七期辩题:要给好人发红包奖励吗?

立场:我不支持

观点摘要:

1.通常我们对孔子与子贡和子路的故事解读认为,做好事要有回报,但孔子他老人家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回报是由国家或政府提供的金钱回报。做好事的人所期望得到的回报,往往不是金钱和物质上的回报

2.这项规定让人不知道做好事是出于善意还是出于利益,本真的善意难以被人识别和分辨,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失。

3.一项新规定的推行往往存在不可预测的、甚至与其初衷完全背离的社会效应,新规定新政策的推行一定要慎重,谨防好心办坏事。

4.好事的标准和红包的多少很难定义,这个规定的实施不具备可行性。善心不应该有高低之分,所以不应该被金钱多少来标记;但做好事却有难易之别,那些真正的需要我们经历灵魂的拷问心底的审视才能艰难的做到的好事,都不是金钱可以衡量,可以激励的。

——————————

下面是详细论述。

我们都读过子贡赎人的故事。(熟悉这个故事的朋友可以略过下面的斜体字部分)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吕氏春秋》)

这个故事说,以前鲁国有一项规定,就是鲁国人如果在其他诸侯国花钱赎回了沦落为奴隶的鲁国人,那么他就可以向政府报销这笔钱。子贡,我们知道他是孔子的学生,他很有钱。而子贡做了一件事,就是他赎回了鲁国人之后,没有去向政府报销这笔钱,因为他想做好事嘛。这个时候孔子就批评了他,说,你这样做的话,以后鲁国人都不会去赎回其他人了,你如果去报销了这笔钱又不会损害你的德行,但是如果你不去报销这笔钱的话,其他人就很难再会去做赎回鲁国人的事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子贡,他的做法抬高了其他人做这件事情的道德标准和成本,因为其他人如果去赎回来了又去报销了这笔钱,会显得自己相比起来没有那么的高尚,明明做了好事却会让自己心里觉得不痛快,但是我如果不去报销的话,我又没有像子贡那么有钱,我承受不了。所以结果是什么?就是大家干脆不去赎人了。所以子贡你倒是做了好事了,可你却让其他人都做不了好事,所以孔子才批评了他。好的,这个是我们对这个故事的解读。

这个故事后面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就是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的故事。子路有一天救了一个不小心落水的人,这个人呢,为了感谢他,就送了自己的一头牛给他,子路欣然的接受了。这个时候孔子表扬了子路,说,鲁国人以后看见落水的人一定会去救的。为什么?因为救了人可以得到好处,能得到好处的事情,谁会不去做呢?这是我们对这个故事的解读。

(故事翻译部分到此结束)

好了,听到这里,通常我们认为这个故事中孔子对于子贡和子路的两件不同的事情的不同的态度,表现出孔子的观点应该是做好事是需要有回报的。确实没错,我们可以解读出孔子的这个观点。但是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做好事是需要有回报,但孔子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回报一定是金钱的回报,他老人家也没有说过,我们需要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做好事需要有回报和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规定,来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这是两码事。

让我们来仔细看看子贡和子路的这两个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来看子路。他救了一个人,这个被救的人送了他一头牛作为感谢,他欣然的接受了。这个故事的重点是什么?是这个被救的人为了表示感谢,送了他一头牛,而不是鲁国政府要送他一头牛。这个故事跟我们今天说的奇葩星球要建立一个新规定来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被救者对救人者表示感谢,这个时候他当然要接受啊,因为从救人者的角度来说,他要不要接受这头牛都是没有损失的,他已经做好事了,他已经得到了别人的认可了;而从被救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总是说救命之恩哪,无以回报的,从此他与救人者的关系就失衡了,什么意思?就是他会永远在心里记得这样一个人,他对我的恩情,我是没有办法报答的。这会给被救者产生一定的心理负担。而这个时候救人者如果欣然接受了被救者表示感谢而送出的礼物,这对被救者来说会不会感觉到别人对我的恩情我是可以一点点的报答的,会不会稍微减轻一点他的心理负担,会不会使被救者和救人者的关系稍微平衡一点点?所以子路这个故事的重点不是要得到那头牛,不是做了好事要得到那点好处,而是,你做了好事,在别人表示感谢的时候,你一定要欣然接受,因为这样可以减轻受到帮助的人的心理负担,这样你就在你做好事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件好事。

我们再来看看子贡的故事。子贡救回了一个人,他没有向政府报销。可是鲁国明明有规定啊,说赎回了人是可以向政府报销的。所以子宫做的不对的地方,本质在哪里?是他没有遵守规定,他破坏了规则。是他让大家本来可以按规定办事却不得不变成了按道德标准办事。他错在这里。所以子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就是说如果有一天奇葩星球真的出台了一个规定,给做好事的人要发红包,那么如果你们做了好事,你们一定要遵守规定,你们一定要去领这个红包。这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有了这样一个规定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做。但是这背后有一个大大的疑问,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规定?我们应该支持这样一个规定吗?

我的回答是不支持。

第一,从做好事的人的立场上来说的话,他其实不一定需要得到一个红包的,做好事只是出于他作为一个善良的人的本能的举动,对这个世界所表达的本心的善意而已。他不是不求回报,只是他的回报可能是被帮助的人一声温暖的谢谢,一个感激的眼神,甚至再远一点,也可能是这个社会对他的一个认可,而这些东西都不是由金钱可以去衡量的。

第二,不应该由政府或者社会公权力对做好事进行金钱上的奖励,制度上规则的制定会降低人性善意的可识别性,破坏人性善意在整个社会的流通。

什么意思?——人为什么会做好事?不是因为他能得到什么物质上的奖励,而是因为他内心本真善意的自然流露。他不知道做这件好事会有什么回报,他甚至不知道被他帮助的人会不会感谢他,人性就是这样的不可捉摸,不可预测,这就是人性的真相,不知道有没有回报,可是他依然选择做好事,因为他是带着单纯的善意来的,但这也正是人性善意的闪光之处。就像我对你好,我喜欢你,我爱你,不管你会不会感谢我,不管你爱不爱我,你感谢我,我欣然接受,你爱我,我会非常高兴,但是如果你不爱我,那又怎么样呢,我照样爱你。这才是人性的爱呀,充满未知,充满不确定,但依然坚定,无所畏惧,对吗?

而奇葩星球的新规定会破坏这种不确定性,它让获得回报变成了一件一定会发生的事,让我们一腔热诚的善意落在了一条冷冰冰的规定条文上,让我们做好事的人去感受自己的善意、自己的爱变得困难了。这个规定会让做好事的人感觉不那么好,对吗?这个规定会让人对自己做好事的善意产生一些些质疑,就是我到底是想与人为善还是只是想得到这个一定会有的回报?

而从被行好事的人和整个社会的其他人来说,我们能够准确识别他人的善意也变得困难了。因为我们不知道一个做好事的人到底是出于一个什么目的。我们常说,没有什么毫无缘由的爱,可是,那好歹是爱。现在,我们可能要再加上另一句话,就是,没有什么毫无缘由的好事,谁知道他是不是为了那个红包?所以大家发现没有,当做好事的回报是通过社会公权力付出金钱的形式来实现的时候,我们很难去识别出自己的善意和别人的善意,当我们人与人之间通过最基本善意所建立的信任的基础受到质疑的时候,这个社会会不会变得有些可怕?

第三,一项新规定的推行往往存在不可预测的、甚至与其初衷完全背离的社会效应,新规定新政策的推行一定要慎重。政府出于一个好的目的,推行一项新的政策,却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结果,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并不少见,我们这里不展开说了。

我们就举一件生活中的事情吧。大家都知道有一种“致富”的方法叫做——薅羊毛。商家为了促销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活动,清仓大甩卖,而我们的“羊毛党”,在其他人还没了解到这个消息或者还来不及行动的时候,利用这个信息不对称,一口气买下所有的活动商品,然后原价进行倒卖,赚取差价。对商家来说,商品好像是卖出去了,但是对于整个市场来说,商品的流通状态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好了,奇葩星球的新规定,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你怎么知道没有人会利用这个规定去薅羊毛呢?今天我们薅商家羊毛,到时候我们就去薅政府的羊毛,薅奇葩星球的羊毛。你以为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大家就都会去做好事吗?不会的。这个世界上需要我们去做的好事就那么多,不会因为你要发红包,我们需要做的好事就变多或者变少,对吗?但是,却会出现某些想要薅羊毛的人,他们为了这个红包去故意“做好事”,有“好事”他们要上,没有“好事”他们创造“好事”也要上。如果救落水的人可以领红包,那我们俩商量一下,你跳下去假装落水,我马上来救你,然后我去领红包,到时候咱两一人一半?更有甚者,如果扶摔倒的老人可以领红包,那看见老人过马路我干脆悄悄的拌他一下让他摔倒吧,然后扶他起来,我去领个红包。大家发现没有,这个政策看起来那么美好那么善良,但是却可能给这个社会上原本就存在的利己和恶提供了蠢蠢欲动的空间。这就是这个新规定的推行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我觉得有必要提醒大家,对于新的政策和规定,不要只看到他表面上和出发点上光鲜亮丽的一面,而要警惕它可能会带来的恶果。

第四,从实施性来说,这个规定不太具备具体的可行性;从价值观来说,这个规定会让我们误解做好事的意义,让我们误解,做好事好像不过如此。

我们想想我们当今社会有没有通过金钱去激励大家做的事呢?当然有,太多了。随便举个例子,这些年各大城市推出了人才落户政策,提供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激励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来我的城市工作生活定居。为什么?因为人才稀缺嘛,对不对?我们对一件稀缺的事,才会想办法用物质的条件激励大家去做。而向做好事的人发红包——这个社会是对人的善意有多不自信,才会想到用金钱的方式来激励大家做好事?你有见过北京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落户吗?况且,你发红包,我就要来做好事?你以为是商场打折促销吗?有没有觉得这个规定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廉价感?我们不支持这样的规定,正是因为我们认为好事虽然常在我们身边,但却并不廉价!

而这个规定,我们如果要推行,我们想想,怎么样来界定好事的标准呢?怎么样来确定什么样的好事要发多少红包呢?做好事,难道那份善心还要用金钱的多少去给它打上高低之分的标签来吗?儒家说,爱有差等,先爱自己,再爱家人,再爱外人。但是那是我们爱的外在表现程度不同而已,而那个爱自己和爱别人的本质是没有区别的,不然怎么叫做推己及人呢?善心没有高低之别。

做好事,善心虽没有高低之别,但做好事的过程和代价却使其有难易之分。扶老人过马路当然是做好事;而生命只有一次,捐献骨髓捐献肾脏甚至为了理想献出自己的生命,是不是更是做好事?

而我们想提醒大家的是,那些可以由金钱激励人们去做的好事,往往都算不上什么大善大恶大是大非的事,往往只是一些举手之劳而已;而真正的需要我们经历灵魂的拷问心底的审视才能艰难的做到的好事,都不是金钱可以衡量,可以激励的。

综上所述,一项没有需求,影响人与人之间善意的互相感知,会有不良的价值导向,可能会产生不可控的社会影响,以及难以具有实际可行性的规定,我们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