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认为,这篇作文的核心观点借鉴了一本书,陈嘉映老师2015年的伦理学著作,《何为良好生活:行之于途而应于心》。这篇作文中的两处引用,都可以在这本著作中找到。
首先是作文开篇对海德格尔话的引用:
陈老师的原著中,对这句话的引用如下:
可以看出,这句话真正的引用部分只有『都已经瓦解完了』,前面所有实践传统的部分是陈老师根据原文解释的,因此没有加上引号,而且陈老师自己已经做了一个前置的解读,即这是『说重话』,因此可以看出,这个引用实际上并不准确,海德格尔的原话中,没有『一切实践传统』这个部分。
陈老师这句话是在解读传统在现代社会的衰落,他自己都有意控制论述的尺度,『都已经瓦解了』这个描述肯定是相对偏激的,由这句话作为题眼来展开论述,且有引用不当之嫌疑,我认为不太合适,因为作文中对传统的论述还是基于个体的追求和社会的期待,而原话中的传统意义则广泛得多,涉及教育,语言,乃至文明的构成等等多方面。
再下面是作文对于麦金太尔话的引用:
陈老师原著中,对这句话的引用如下:
陈老师原话中是借助这句话谈一下个人旨趣的形成与塑造,作文原文中借着这句话论述人的社会性对个人追求超越性的约束,某种意义上也是得当的,我个人认为并无不妥。
接下来还有一处疑问,即对韦伯『祛魅』这个概念的引用,作文中对这个概念的引用不是『祛魅』,而是一个非常少见的词,『祓魅』。
这个引用是否准确呢?实际上,在知网中以主题,关键词和篇名搜索祓魅这个词,基本上找不到任何文献。只有全文搜索才能找到两篇,都和韦伯无关。
那么这个词到底出自哪里呢?根据搜索,这个词作为一个学术词汇仅仅搜索到一本书,还不是原词:
这本书是个译著,词汇的原文是:Exorcism。根据知网,这个词常见的学术翻译显然也不是祓魅,而是驱魔。
根据上面的分析,作文将韦伯『祛魅』概念说成是『祓魅』,显然不是基于任何学术论著或者传统,而是一个生僻的自造词,从未出现在正式的学术刊物中。这种行为为什么会出现呢?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想掉书袋,因为祓的涵义里也有祛除的意思,生硬翻译也说得过去;原因之二可能是写作时想不起来祛魅这个词的原文,因此杜撰一个差不多的词来解释。
整体而言,个人认为这名考生的作文的确有其出彩之处,但也有不容忽视的一些缺陷:引用不规范,生造专有学术名词。这些缺陷其实指向的是考生的一个态度,学术上这种态度显然可以说是不严谨的,但作为考生而言,这方面还可以继续打磨,毕竟还没有正式开始学术旅途。在这个基础上,个人认为给予55分是较为合适的,39分可能略低,满分则是不合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