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巡警队长,跑到辖区外的墓地里上吊自杀,还血书「我冤枉」。
更离奇的是,他是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逃出来寻死的。
而他的死,居然要追溯到 11 年前一起极为曲折的杀人案。
这名巡警,正是当年推动案件结案的人之一。
难道,那起案件背后,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01
2005 年 5 月 25 日,武汉市黄陂区的一处墓地。
明明是中午,日头高照着,守陵员却总觉得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压着似的,喘不过气。
越是靠近其中一片墓区,心中不祥的预感,就越发深重。
他无意间一瞥,突然发现视野的左下角,似乎有什么东西挂在树上微微晃动。
守陵员心下大骇,三步并两步走过去,定睛一看,被眼前的场景吓得连连后退,尖叫出声。
一个中年男人,晃晃悠悠地挂在树梢上,脖子上缠着圈电线,几乎勒进肉里。
守陵员大着胆子上去探了下鼻息,又摸了一下颈动脉的位置,发现男人已经断气,身上还微微有点余热,估计过世没多久。
他手腕上还有一道骇人的伤口,淅淅沥沥往下着滴血。
就在离他几步之遥的墓碑上,还涂写了三个红得刺眼的大字——「我冤枉」,似乎是用鲜血写就,简直惨不忍睹。
很快,接到报案的警方就赶到了现场。
不同于一般的死者,这个上吊的男人,身份极为特殊。
他叫潘余均,是湖北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 110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京山县的巡警队长,怎么会跑到辖区外的黄陂,还特地找了块墓地上吊自杀?
更吊诡的是,潘余均不是「清白之身」,他来黄陂也并非出公差,而是被安排过来接受调查的。
难不成,他是个利用职务之便行违法之事的黑警,担心事情败露,于是接受调查途中逃出,借自杀逃脱罪责?
可现实情况,和大多数人的想象恰恰相反,潘余均并不是什么「黑警」,而是标准的行业模范。
他当了整整 22 年的警察,荣誉等身,京山县「先进干警」、「先进工作者」、「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之类的荣誉称号拿到手软,甚至还得过「荆州地区公安处 1993 年度优秀侦查员」。
荣誉等身的潘余均,一直是许多同事心中的标杆,更是后辈警员们一直追求的楷模榜样。
这样一个兢兢业业的老警察,怎么会接受调查,又为什么会在调查途中违反纪律外出,还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现场情况来看,他应该是用易拉罐拉环划破了自己的左手手腕动脉,然后用血在墓碑上写下那三个字,最后,用电线自缢身亡。
没过多久,接到通知电话的潘家人就赶到了黄陂。
看到已经盖上白布的潘余均,潘家人泣不成声,情绪几乎崩溃,有激动点的,甚至揪着现场的相关人员,脸涨得通红,眼泪和质疑的话一起飙了出来:
「几天前送去的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咋现在接回来的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啊?专案组不是已经把他监控起来了吗?他是么样跑出来的?这到底是么回事啊!」
最激动的,是潘余均的妻子,她哭得手抖个不停,却还是坚持拿出手机,调出丈夫和自己的通话记录,高高举着,怼到每一个人的眼前:
「他走之前还给我打电话……说太冤了,活不下去了……我要是当时能拦住他就好了……」
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内心的困惑也愈发深重。
到底是什么样的冤屈,让一个兢兢业业的警察,选择走上如此极端的道路?
这一切,还要追溯到 11 年前,那起诡异又充满阴差阳错的「浮尸案」。
潘余均,在里面扮演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角色。
02
1994 年 4 月,初春的荆州微风阵阵,凉爽宜人,京山县雁门口吕冲村的几个村民结伴去村口的堰塘里凉快凉快。
刚靠近塘边,眼睛最尖的那个就看见水面上好像飘着什么东西,凑近一瞧,居然是个已经浮囊的人!
打捞上来后,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检验,判断出是具女尸,死亡时间不短,很多身份特征都因为泡水时间太长变得模糊不清,只能依稀辨认出身形和个头。
能证明身份的物件,也一个都没有,光看衣服,也看不出来是谁家的。
为了尽快确认身份,民警调取了近几个月的失踪报案,这一找,就立马有了头绪。
两个多月前,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村民张红霞来报案,说妹妹张在玉失踪好些天了,一直没消息。
于是,民警给张家人打了电话,叫他们过来看看是不是张在玉。
第一个上前去辨认的,是张在玉的母亲。
只是一眼,她的眼泪就「刷」的流了满脸,颤抖的手指,抚上尸体腹部的切口。
那是女儿生孩子时留下的,她这个当妈的心疼坏了,当时还到处去找土方子,帮她恢复伤口。
还有乳房旁一颗黑痣,绝不可能记错!
张家的其他人,并没有看到尸体的惨状,但看到张母这副悲痛欲绝的模样,也纷纷掉了眼泪。
身份确认,那就好办了。
根据尸检结果可以断定,张在玉是死于钝器击打,之后又被扔进水塘。
社会关系十分简单的她,根本没有在外结仇的可能。
因此,嫌疑最大的,就是她的丈夫,佘祥林。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佘祥林曾经出过轨,虽然最后浪子回头,但张家人认为,他本性难移,肯定是在外面有情妇,想要杀了张在玉,好抽身再娶。
而且,张在玉有轻微的精神疾病,有的时候会精神恍惚,失去抵抗能力,说不定,佘祥林就是趁着妻子发病的时刻,痛下杀手!
虽说张家人的控诉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这足以证明,佘祥林和张在玉的感情存在问题,错在前者,不是没有杀妻的可能。
张在玉尸体被发现两周后,佘祥林被刑事拘留,六天后正式逮捕。
这起案件,进行到这里本该结束了:家庭矛盾引发的惨剧,该判刑判刑,该枪毙枪毙,没什么好说的。
可因为一个致命错误,看似清晰明了的案情走向陡然生变,成了疑云密布的悬案。
彼时,无论是置身案件中的佘祥林,还是参与办案的警方,甚至是佘家人和同村村民,都没有意识到:
他们的命运,已经在这一刻,被彻底改写。
03
佘祥林的嘴巴很硬。
他承认自己曾经在婚姻中犯过错,但是早已悔悟,之后没有再犯,绝对不存在二次婚内出轨,更不会为了「情人」,残忍杀害妻子。
这么多年,夫妻俩虽然有争吵,但总得来说感情很不错,还养育了一个女儿,成绩优异,学费都由学校帮忙免除了。
他没有理由放着好日子不过,去当杀人犯吧?女儿不管了?家人不管了?
可佘祥林到底有没有罪,不是他自己能说了算的。
很快,他就作为本案的唯一犯罪嫌疑人,被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提审。
佘祥林自己是派出所治安巡逻队的,和刑警大队的这些人,也算是半个同事,里面不乏他见过但是没什么往来的熟面孔。
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被提审意味着什么,但心里还是抱有一丝幻想,觉得自己至少能获得一点优待。
可接下来的 11 天里,他算是体会到了「同行」手段的不一般。
在之后的日记里,佘祥林写了这么一段话:
「那次审讯持续了整整十天十一夜,不让睡,不让吃,还要每天蹲马步、随时有人踢屁股,精神恍惚,身体止不住的颤抖,感觉人的灵魂都出窍了……」
除了无所不用其极的毒打和体罚甚至「大记忆恢复术」,负责提审的相关人员,还不忘明里暗里提醒佘祥林「案件细节」。
你什么时候在哪里杀的张在玉?杀完人之后是用什么途径处理的?中间经过哪些地方?有没有同伙?
想不起来没关系,我们帮你补充细节帮你回忆,早点认罪,也可以少吃点苦头嘛。
审讯结束的那一天,佘祥林脸色惨白,几乎站都站不起来。
他靠坐在椅子上,近乎瘫倒,手颤颤巍巍地伸向眼前那杯热水,只想贪婪地从中汲取一些体力。
十多天了,这是他第一次有把椅子坐,也是第一次能喝上烧开的水。
不远处,几个负责审讯的警官,正在翻看记录。
他们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审讯记录上,写满了佘祥林招供的作案方式。
没错,写满,因为他供述的作案方式,足足有四种,每种的细节都不尽相同,甚至有没有同伙,都没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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