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邀请,昨天简单回复了一下,但终究觉得每个人的博士论文都非常辛苦,没有看到博士论文原文之前,臆想评论本身就没啥伦理,所以我把回答给删除了。但后来觉得这件事还是应该回应一下,倒不是针对论文本身,而是针对一些对(西方)学术界的认识误区:
1)我真没听说国外大学拒斥学生论文或学术文章被媒体报道和媒体合作什么的,也不至于因此丢掉学位受处分什么的。至少在英国,研究上了媒体,是求之不得的impact。环球时报那篇文章有点夸张。
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个研究英国赛马社区的书“The Sport of Kings: Kinship, Class and Thoroughbred Breeding in Newmarket”,这本书写得棒极了,非常具有可读性,而作者在一边写博士论文的时候,一边给报纸写同样内容的专栏!——这比冯的情节要“严重”多了吧!非常引人入胜的一本书,一流的文笔,一流的学术。
但这里要提出,以媒体渠道公开学术发现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转载规则和伦理要求的(比如有些敏感数据会被隐去-这点似乎冯的例子也做到了)——这里还涉及媒体伦理。另外,经媒体发表的文章绝对不能算academic publishing,只能算journalism,你可以是investigative journalism也可以是peer-reviewed journalism——折合咱说的“报告文学”。Academic work完全是另一类有特定规则和标准的事情。
2)知情同意确实是个关键,而且国外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的知情同意管理非常严格(如其他答案里给出的例子),我自己深有体会,因为博士研究是一种training,所以会格外的严(一般都会要求当面签署书面同意)。但实际上很多文科研究对知情同意是有很多变通的——注意,这里不是说无须知情同意——被认为有效的知情同意方法很多,比如邮件、录音等都是可以的。
学术伦理是为啥?最主要的要保证三点:研究结果对社会有意义,研究过程最大限度避免对当事人的(身体、心理、社会等)伤害,还有就是 讲 道 理。
即便是貌似很系统很教条的西方,也讲道理。大部分(西方)学者都会认同:世界上不是只有一种学术伦理标准,不同社会其标准和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到这件事情,显然“北大”或至少答辩委员会,在他们了解的情况之上,觉得这里没有什么伦理问题——并不是说我就同意北大的看法了,但是在没有了解该研究的细节前,至少北大比我更有发言权,而且北大可以采用有别于西方某校伦理标准的标准。
另外还有两点,但似乎被忽略的是——
一般情况下,在英语国家,不会让学术调研和其他身份相混:也就是说,不会在挂职锻炼的时候同时做社会学调研。这两件事一般情况下是分开的。不然方法论上,实在很难论证其科学性。
如果原论文和媒体转载的形式差不多的话,一般情况下,这种研究算人类学(比如上面提到的赛马的例子也属于人类学),不算社会学,这个分类有一点意义,因为人类学在取证上,研究者本人的“田野笔记”要比社会学更重要,串个门喝个酒获取的信息会更多的被使用,如果是社会学的话,至少在英国,学校会问:你录音了么?有transcript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