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被定义为违法,那么现在做数字货币交易的交易所和数字货币银行也违法吗?

ICO被定义为违法,那么现在做数字货币交易的交易所和数字货币银行也违法吗?

后ICO时代,“良心”项目如何实现良性监管

一时间,风风火火的ICO融资变得鸦雀无声。

在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之后,市场产生了剧烈的反应。

而在今天,事情似乎出现了转机。 币圈大咖宝二爷郭宏才的一段视频尝试解读了目前国家对于ICO的态度。

CCTV13:ICO只是叫停,并不是禁止

虽然只是一家之言,但也许这是国家监管政策调整的一个信号。

目前来看,对ICO的一刀切也许是国家对于ICO乱象的一个无奈之举。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今年上半年,中国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这个统计可能还不完全,真实融资数额可能已经高达百亿。在这个数字背后隐藏的是90%的不靠谱项目。

但从国家中国人民政府官网就登出了经济日报落款的文章《我国区块链产业有望走到世界的前列》。国家还是支持区块链项目的。毕竟那10%的靠谱项目需要资金

因此在止住ICO乱象后,国家会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

那么什么样的政策是广大热爱区块链事业的热情群主希望看到的呢

事实上,国外已经有监管案例。7月底,美国证监会(SEC)认定The DAO的代币属于有价证券范畴,宣布其将被纳入监管体系入证监会监管体系,受联邦证券法律的监管制度约束。

其实,业内也有人对SEC的监管模式表示认可,并觉得可以实现区分监管,从良莠不齐的ICO项目中分辨出真正有价值的项目并坚持区分对待的原则——对于那些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功能本质解决现实问题的ICO项目,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利用沙盒原则鼓励其开展技术创新;对于仅仅在传统商业模式中强行加入区块链技术的ICO项目,则应当穿透其形式,按照其商业模式的实质进行监管;而对于以创新为名掩盖其违法目的的项目,则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

一、针对发行人

(1)采取项目许可及备案制度,即所有ICO项目的发起均需向监管部门申请许可并进行备案;且必须通过国家认可的发行平台发行项目,不允许“场外ICO市场”的存在。如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ICO项目,即认定涉嫌非法集资并予以取缔,要求发行人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2)在ICO项目申请至区块链项目落地运营的全流程中,发行人应持续履行完整、真实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对象包括监管部门及投资者,信息披露的范围应尽可能全面,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数字货币)募集情况、资金(数字货币)使用情况、项目研发进展情况、项目收益及分配情况等。

二、针对发行和交易平台

(1)采取牌照管理制,即只有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或经备案的平台才可以进行ICO项目的发行和代币交易业务。

(2)项目准入审核,通过平台发行的必须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已备案项目,否则平台应承担非法发行ICO项目的责任。

(3)实行用户实名注册、身份识别制度,确保所有交易及相关数据可追踪,同时,针对大额、高频交易进行限制,履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反洗钱职责。

(4)加强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灾备系统的设施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5)要求平台履行发行人信息披露监督、投资者教育、风险提示等职责;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测评认证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加强对平台业务开展的合规安全性评估。

三、针对投资者

(1)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实行投资者准入制度,包括设置合格投资者门槛,对投资者进行ICO相关知识及风险测试,确保具备相应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方可参与ICO项目。

(2)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对数字货币、区块链等相关知识的普及,使投资者了解ICO及投资风险,理性对待ICO项目的融资需求,减少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