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使用拟选址用地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如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跨区域的输油、输气管线工程等)需要提供选址论证报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选址论证报告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材料清单中一项。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机场、高速铁路、轨道交通、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等对选址位置有严格行业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以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关于明确用地预审工作要点规范报部初审报告格式的通知》(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2〕4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69号
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自然资厅函〔2019]747号)
目前,国家和省市未出台相关收费标准。市场参考价不低于2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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